📅 睇金額之前,先睇你單意外幾時發生
2025 年 6 月 28 日凌晨零時係分界線。嗰日或之後發生嘅意外行新制「體恤補助」:每日 HK$330、最多 60 日(上限 HK$19,800)、要留醫或者病假唔少過 7 日、兩年只可以攞一次。之前發生嘅意外,先係舊制「受傷補助 + 臨時生活補助」嗰套。
撞車之後,成個人痛到要死,架車又爛晒,返唔到工,手停口停,呢個時候最頭痛嘅一定係錢。你可能會諗:「明明係對方撞我,我要等差人落完 charge、法庭判埋佢有罪,再搵律師同佢打官司索償,咁要等幾耐?呢段時間我食乜起乜?」
即係咁,如果吓吓都要等法庭分清邊個啱邊個錯先有錢攞,好多人一早已經破產。所以,香港法律入面有一個好重要、好有人情味嘅概念,叫做「不論過失」(No-Fault)。簡單嚟講,呢個機制就係一筆「緊急救命錢」,唔理邊個錯、唔理你係咪自己唔小心,總之你喺交通意外入面受咗傷,符合條件就可以即刻申請攞錢。今日我哋就用最直接、最接地氣嘅方式,同你拆解呢個「不論過失」制度點樣幫你渡過難關,同埋攞完呢筆錢之後,遲啲打官司要點樣退返,等你一文睇清,唔使行冤枉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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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計算純粹根據閣下提供的資料估算,並未考慮實際傷勢評估、永久傷殘比例、將來收入損失及過失比例等因素。賠償金額的評估牽涉專門法律知識,如需準確評估,需要律師詳細了解個案。
「不論過失」係咩?一句講清楚
要明白「不論過失」,我哋先要睇下香港平時打官司用開嗰套「過失責任」(Fault-based system)。
喺普通法(Common Law)嘅侵權法(Tort)世界入面,你想叫人賠錢,你就要做一個「偵探」:你要證明對方有疏忽(Negligence)、要證明對方違反咗合理駕駛者嘅關懷責任(Duty of care),仲要證明你嘅傷勢係因為呢次意外直接造成(Causation)。呢個過程又慢、又貴、又難。如果對方架車係偷返嚟、或者司機撞完人之後不顧而去(Hit-and-run),你甚至連被告邊個都唔知,咁點告?
而「不論過失」(No-fault principle)就完全係另一套邏輯。佢唔理邊個錯,淨係睇「結果」。
律師團隊生動比喻:「不論過失」就好似你自己買嘅醫療保險咁。你喺條街度自己仆親,定係俾人推跌,保險公司都一樣會賠醫療費畀你。因為保險公司唔需要等警察調查邊個推跌你,只要你受咗傷、有醫生紙、有醫療開支,佢就賠。香港嘅「不論過失」機制,就係社會福利同法定保障層面嘅『醫療險』加『應急金』。」
所以,不論過失嘅核心特點就係:唔理對錯、申請手續快、即時救應急、但有金額上限。佢同要打官司、無上限、要分對錯嘅「民事索償」係相輔相成嘅,兩者一啲衝突都冇,反而係你受傷後嘅「第一道防線」。
香港三大「不論過失」機制完整對照
好多人以為香港得「車手獎」(TAVA)先係不論過失,其實唔係。律師團隊執業觀察所見,香港嘅法律框架入面,其實有三大支柱都帶有「不論過失」嘅基因。我哋用一個超詳細嘅表格同你一次過對照清楚:
| 機制 | 法例 | 適用情境 | 「不論過失」點解釋 | 主要金額/上限 | 2026最新狀態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TAVA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(俗稱車手獎) | Cap 229《道路交通(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基金)條例》 | 任何道路交通意外嘅受害人(不論係司機、乘客定行人)或者死者家屬 | 完全唔理意外係邊個造成。就算係你行路分心被車撞,或者你揸車唔小心撞埋牆,只要受傷就可以申請。 |
|
實施 2025/6/28 起之新制,將舊有「受傷補助」同「臨時生活補助」合併為單一「體恤補助」,簡化程序。 |
| 強制汽車保險(第三者責任) | Cap 272《汽車保險(第三者風險)條例》 | 任何被保險車輛涉及意外,導致第三者人身傷亡 | 法律強制所有車都要買第三者人身傷亡險。對受害第三者(例如你車上嘅乘客、街上嘅行人)嚟講,保險公司唔可以用「我個司機冇錯」或者「司機醉駕違反保單條款」做理由拒絕賠償畀第三者。保險公司必須先賠畀受害者,之後先再向司機追數。 | 法定最低保額為每次意外 HK$1 億(人身傷亡);市場常規財物損失保額通常為 HK$200 萬。 | 2026 年政策維持不變,對第三者保障依然係鋼鐵般嘅強制性。 |
| 僱員補償(工傷) | Cap 282《僱員補償條例》第 5 條 | 返工期間、因工作需要而發生意外受傷嘅僱員(例如職業司機、送貨員,或者返放工搭公司車) | 只要意外係「在僱用期間並因僱用而引致」(arising out of and in the course of employment),僱主就必須賠償。唔需要證明僱主有冇疏忽,就算係員工自己唔小心跌親都照賠。 |
|
2025 年 4 月 17 日起調高咗多項補償金額上限(包括殮葬費同最低補償額),2026 年繼續沿用此最新標準。 |
呢度要同大家釐清一個觀念:呢三個機制雖然都叫「不論過失」,但佢哋背後嘅錢,來源係唔同嘅。TAVA 係政府社署管嘅公帑基金(主要來自每年車牌費同牌照費扣出嚟嘅徵款);強制第三者保險係私營保險公司承保;而工傷就係僱主買嘅勞保。所以,你唔好將佢哋撈埋一齊,佢哋係三條唔同嘅渠道!
點解香港要有「不論過失」?4 大政策缺口(Gaps)
你可能會問:既然我哋有民事法律,邊個錯邊個賠,咁咪好公平囉,點解仲要搞咁多「不論過失」嘅制度出嚟?其實,呢個係為了解決社會上 4 個好現實、好殘酷嘅「政策缺口(Gaps)」:
1. 肇事逃逸(Hit-and-run)—— 告空氣?
想像下,深夜你行過斑馬線,突然有一架冇開燈嘅「幽靈車」衝過嚟將你撞飛,然後踩油走埋。現場冇天眼、冇車牌號碼,警察查咗三個月都搵唔到架車。如果香港得「過失責任」一條路,你連被告是誰都唔知,你點打官司?你連法庭傳票都送達唔到。呢個時候,TAVA 呢個不論過失嘅安全網就會接住你,唔使理架車去咗邊,社署直接出錢幫你度過難關。
2. 冇買保險嘅違法車輛
雖然法律規定一定要買第三者保險,但現實中總有啲害群之馬:揸過期牌照車、偷車、甚至冇牌駕駛。當呢啲車撞到人,保險公司根本唔存在。就算你贏咗官司,對方可能係個身無分文嘅破產人士,你攞住張法庭判決書都只係「廢紙」一張。不論過失制度(同埋香港汽車保險局 MIB 嘅 First Fund)就係為咗防止呢種「贏咗官司輸咗錢」嘅悲劇發生。
3. 司法程序太慢,市民等唔切
一宗交通意外嘅民事索償,由搵律師、搜集醫生報告、等警方調查報告、開庭、到最後判決,平均要用 18 至 30 個月。喺呢兩年入面,你可能要俾私家醫院手術費、要交租、要買奶粉、要做物理治療。如果冇不論過失嘅即時援助,傷者好可能喺官司贏之前,生活已經崩潰。不論過失就是要提供「即時嘅 Cashflow(現金流)」。
4. 基本人道考量
法律係講道理,但人道係講關懷。如果一宗意外入面,死者真係因為自己不小心(例如衝出高速公路)而喪生,從民事角度,死者家屬告唔入對方司機。但死者係屋企嘅經濟支柱,依家突然走咗,屋企連辦喪禮嘅錢都冇。不論過失制度(TAVA)入面嘅殮葬津貼同死亡補助,就係出於人道主義,唔理死者生前犯咗咩錯,都要保障家屬有尊嚴地辦好後事,唔會頓失依恃。
體恤補助(車手獎核心)2026 金額表 — post-2025/6/28 新制
講到不論過失,大家最關心嘅一定係俗稱「車手獎」嘅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(TAVA)。呢度有一個超重要嘅更新,如果你睇緊其他舊網頁,佢哋可能仲講緊舊制,咁你就俾人呃咗喇!
政府喺 2025 年 6 月 28 日起實施咗大改革。以前,車手獎分為「受傷補助」同「臨時生活補助」兩大舊,計法極度複雜,又要睇你住院幾多日,又要睇你收入證明,搞到好多基層市民頭都大埋。新制實施之後,呢兩項補助合併為單一嘅「體恤補助」(Compassionate Grant),計法變得好簡單、好直接。
以下係 2026 年最新嘅 TAVA 補償金額表:
| 項目 | 2026 最新金額 | 適用情況與細節 |
|---|---|---|
| 體恤補助 (Compassionate Grant) | HK$330 / 日 (上限 60 日,最高 HK$19,800) |
只要你因為意外需要住院,或者獲註冊中西醫發出病假紙,符合合資格門檻(通常需要至少 7 日病假/住院),就可以按日數獲發此補助。唔再需要繁複嘅入息審查。 |
| 殮葬津貼 | HK$17,540 | 受害人不幸因交通意外在 30 日內死亡,支付殯殮費用嘅申請人(通常係親屬)可以申領。 |
| 死亡甲類津貼 | HK$270,110 | 死者遺下配偶、或唯一受養人(例如未成年子女或無行為能力嘅父母)。 |
| 死亡乙類津貼 | HK$174,780 | 除咗甲類受益人之外,每位額外受養人可獲發嘅金額(有總額限制,按受養人數目平分)。 |
| 死亡丙類津貼 | HK$174,780 | 如果死者完全冇留下任何受養人,呢筆錢會發畀死者嘅遺產代理人。 |
| 永久傷殘津貼上限 | 最高 HK$228,790 | 由社署指定嘅公立醫院醫生評估。根據傷殘百分比(例如喪失一隻手、一隻眼,或者終身癱瘓)按比例計算。如果係完全永久傷殘,先可以攞足上限。 |
點樣先合資格申請?
唔係話跌親手皮就可以去社署攞錢,你必須符合以下三大硬性條件:
- 報警:意外必須已向警方報案,而且有警方開立嘅交通意外案件編號。
- 傷勢門檻:意外導致受害人死亡、永久傷殘,或者需要住院/病假不少於 7 天(由註冊中西醫證明)。
- 限期:必須喺意外發生後嘅 6 個月內遞交申請表。過咗 1 日社署都唔會受理,呢點真係要切記!
呢個計劃係由社會福利署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直接處理,辦事處位於灣仔。如果你唔識填表,或者唔知點樣同醫生攞啱格式嘅病假紙,可以隨時聯絡我們,我哋嘅律師團隊可以提供免費嘅初步指引。
§10 退款機制 deep-dive — 攞咗 TAVA 之後民事和解,要退幾多?
呢個位,係成個不論過失制度入面最關鍵、最多人踩坑、甚至連一啲唔熟交通條例嘅普通律師都會搞錯嘅地方!
好多人高高興興咁去社署攞咗兩萬蚊車手獎,之後搵律師同對方保險公司打官司,最後達成和解,保險公司賠咗十萬蚊。點知臨收錢嗰一刻,律師話要扣返兩萬蚊畀政府。傷者即刻大發雷霆:「點解要扣我錢?政府送畀我嘅救命錢,點解要我吐返出嚟?係咪你哋律師打斧頭?」
冷靜啲先,即係咁,呢個唔係律師收你手續費,而係香港法例第 229 章《道路交通(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基金)條例》第 10 條(簡稱 §10)嘅法定要求。
1. 點解要退?法律背後嘅邏輯:預防雙重補償(Double Recovery)
喺侵權法入面,賠償嘅原則係「彌補損失」(Indemnity Principle),而唔係等你可以藉此「發財」。
如果你因為交通意外放咗 30 日病假,損失咗 HK$20,000 收入。你先喺 TAVA 嗰度攞咗 HK$10,000 嘅體恤補助。之後,你民事告對方司機,法庭判對方要賠足你 HK$20,000 嘅收入損失。如果你唔使退返 TAVA 嗰一萬蚊,你最後咪合共攞咗 HK$30,000?咁你就等於多攞咗一萬蚊。法律唔容許雙重補償,所以規定你一旦喺民事訴訟入面攞到賠償,就必須將之前喺政府度攞到嘅「預付款」退返畀基金,等呢筆公帑可以去幫下一個有需要嘅人。
2. 到底要退幾多?
法例寫得好清楚:你由 TAVA 收到幾多,就要退返幾多。
注意!呢個退款金額係「一對一」嘅:
- 佢唔係你民事和解金嘅一個百分比(例如唔係話扣你 10% 咁樣)。
- 佢唔會超過你實際由 TAVA 攞到嘅總數。
- 如果你的民事賠償額「少過」你攞到嘅 TAVA 金額(例如你民事只係和解到 HK$10,000,但你 TAVA 攞咗 HK$15,000),你最多只需要退返民事賠償嘅嗰 HK$10,000,你唔需要自掏腰包貼錢畀政府。
3. 退款嘅實際操作流程(Flow)
你唔需要自己攞住張支票去社署排隊。當你嘅民事索償接近尾聲、雙方同意一個和解金額(或者法庭判咗一個金額)嘅時候,對方保險公司嘅律師同你嘅代表律師,會主動向社會福利署發信,索取一張叫做 Demand Letter(法定退款通知書)嘅文件。
社署會喺信入面列明:「本署曾向受害人發放了共 HK$XX,XXX 的援助金。根據 Cap 229 Section 10,請在賠償金中扣除此數額,並直接開支票退還給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基金。」
所以,最後你收到嘅律師行支票,已經係自動扣除咗 §10 退款之後嘅淨額。成個過程非常透明,有晒社署嘅官方文件做證,唔存在任何「黑箱作業」。
4. 如果民事索償失敗,使唔使退?
完全唔使!
呢個就是不論過失制度最偉大嘅地方。如果你打官司輸咗,法庭判你係完全自己衝紅燈、對方司機冇任何錯,你一分錢民事賠償都攞唔到。呢個時候,你之前喺 TAVA 攞到嘅體恤補助、甚至幾十萬嘅永久傷殘補助,通通唔使退返畀政府。因為 TAVA 不是「有條件貸款」(Conditional Loan),而係一個社會安全網。只有當你從其他途徑(即民事和解或判決)成功攞到錢嘅時候,§10 退款機制先會被觸發。
真實案例:黃先生(化名)—— 的士司機 TAVA 同 §10 退款點計
講咁多理論,不如睇個真實個案。呢個係律師團隊處理過嘅案件,我哋將主角化名為「黃先生」。
意外背景
黃先生是一位自雇的士司機。2022 年 8 月某個深夜,佢揸緊的士途經屯門鄉事會路,被一架衝紅燈嘅私家車攔腰猛撞。黃先生嘅的士當場全毀,佢自己亦都頸部同胸部嚴重受傷,需要即時送院留醫。對方司機事後被警方起訴危險駕駛,最後被法庭定罪、罰款同停牌六個月。
第一階段:即時應急(不論過失申請)
黃先生住院住咗 14 日,出院後醫生開咗合共 80 日嘅病假畀佢。身為自雇人士,唔返工就即係零收入,但車租(雖然車爛咗但仍有合約糾紛)、屋企租金、生活費迫在眉睫。黃先生非常徬徨。
律師團隊介入後,第一時間幫黃先生整理醫療報告同病假紙,向社會福利署申請 TAVA。由於當時仍屬舊制,社署好快就批出咗合共 HK$26,622 嘅援助金(包括受傷補助同臨時生活補助)。呢筆錢喺意外後大約一個月就過咗戶,解決咗黃先生屋企嘅買餸錢同水電煤費,等佢可以安心休養。
第二階段:民事索償(過失責任起訴)
喺黃先生休養期間,律師團隊同步展開民事索償程序。由於對方衝紅燈證據確鑿,對方保險公司基本上避無可避。我哋利用運輸署嘅的士營運數據、黃先生過去嘅報稅表同埋的士入油紀錄,詳細計算出佢 80 日病假期間嘅實際收入損失、車輛折舊損失、以及肉體受傷痛苦賠償(PSLA)。
起初,對方保險公司只肯開價 HK$70,000 和解。經過律師團隊反覆交涉、遞交更詳細嘅醫學評估,最終將和解金額爭取到 HK$130,000。
第三階段:結算與 §10 退款
雙方達成 HK$130,000 嘅和解協議。喺正式簽署和解書同發放賠償金之前,對方保險公司律師向社署索取 Demand Letter。社署確認黃先生之前攞咗 HK$26,622 嘅 TAVA。
最後嘅數簿係咁樣計嘅:
黃先生嘅最終結算表:
民事和解總額:HK$130,000
減:退還社署 TAVA 援助金(Cap 229 §10):-HK$26,622
黃先生最終淨袋金額:HK$103,378(另加對方保險公司支付嘅大部分法律開支)
黃先生一開始都有啲唔明白,問我哋點解要扣走兩萬幾。律師團隊同佢解釋:如果當初冇 TAVA 嗰兩萬幾蚊,佢可能喺受傷第一個月就因為交唔起租而被逼斷供,甚至要借高利貸。TAVA 扮演嘅係「免息無抵押過渡貸款」嘅角色,依家民事贏咗,將呢筆貸款還返畀政府,自己淨袋十萬,絕對係最合情合理、亦係唯一合法嘅做法。黃先生聽完之後,即刻釋懷晒。
邊個情況冇得攞 TAVA?5 大排除情形
雖然話「不論過失」,但政府嘅錢都係公帑,唔可以俾人濫用。以下呢 5 種情況,社署係絕對唔會批出 TAVA 援助金嘅,大家一定要留意:
- 自殺或自殘行為:如果你係因為心情唔好,故意揸車撞牆想自殺,或者故意衝出馬路搵車撞,呢啲主觀故意嘅自殘行為,一律唔會獲得賠償。
- 觸犯嚴重刑事罪行期間發生:例如你揸住架偷返嚟嘅車去行劫,逃跑期間撞車受傷;或者你參與非法賽車(車手)期間撞車。呢啲情況下,基於「犯罪者不能從犯罪中獲益」嘅普通法原則,社署會拒絕申請。
- 涉及嚴重交通罪行(視乎調查結果):如果你本身係肇事司機,而你喺意外中涉及極度嚴重嘅違法行為,例如醉酒駕駛(酒精超標)、毒駕、藥駕、或者極度惡劣嘅危險駕駛。社署通常會暫緩你嘅申請,等警方調查同法庭判決。如果最後你被判上述罪名成立,社署有權拒絕發放援助,甚至追回已發放嘅款項。
- 超過 6 個月限期:呢個係最常發生嘅悲劇。有啲傷者以為要等警察出咗「邊個錯」嘅報告先可以申請,結果等到第 7 個月先去社署。對唔住,法例規定 6 個月就係 6 個月,社署完全冇酌情權,遲咗一日都唔會受理。
- 唔符合「道路」定義嘅地方:TAVA 條例(Cap 229)規定,意外必須發生喺《道路交通條例》所定義嘅「道路」上。如果意外係發生喺一啲完全封閉、公眾無權進入嘅私人貨櫃碼頭深處、私人屋苑不通車嘅平台、或者封閉式嘅私人賽車場,社署可能會以「非道路交通意外」為由拒絕申請。不過,一般公眾可以自由出入嘅私人停車場通道、時租停車場,通常都符合「道路」定義。
不論過失 vs 過失責任(普通法 tort)— 點揀?兩條路其實要兩條都行
好多交通意外嘅傷者成日會糾結一個問題:「律師,我到底應該申請 TAVA(不論過失),定係直接入稟告對方(過失責任)?我驚做錯決定。」
其實,呢個根本唔係一個「Either / Or(二選一)」嘅問題。正確嘅做法係:「兩條路一齊行,先不論過失,後過失責任。」
我哋將兩者嘅特點做個深度對比,你就明白點解要兩者兼得:
| 比較維度 | 不論過失(以 TAVA 為例) | 過失責任(民事索償 Tort) |
|---|---|---|
| 首要目的 | 即時救急,保障基本生存與醫療需要 | 全面賠償傷者所有實際與未來嘅損失,回復受傷前狀態 |
| 出錢速度 | 極快。遞交齊全資料後,通常 4 至 8 星期內過戶。 | 慢。一般需要 18 至 30 個月,甚至更耐。 |
| 舉證難度 | 極低。只要有警察報案紀錄同醫生紙,唔使證明邊個錯。 | 高。要搜集警方調查報告、證人供詞、天眼片段,證明對方有疏忽。 |
| 金額限制 | 有上限。體恤補助最多 HK$19,800,永久傷殘最多約 HK$22.8 萬。 | 無上限。按實際損失計。嚴重傷殘個案可達數百萬甚至數千萬港元。 |
| 賠償項目 | 只涵蓋每日定額補助、死亡及殮葬、定額傷殘津貼。不賠車爛、不賠精神痛苦。 | 涵蓋所有損失:車輛維修、拖車費、所有醫療開支、未來工作能力喪失、精神痛苦賠償(PSLA)等。 |
所以,最完美嘅「兩步走」策略應該係:
第一步(意外後首 6 個月內):一邊配合警方調查,一邊即時申請 TAVA 車手獎。攞到呢筆不論過失嘅「救命錢」,用嚟交租、睇醫生、維持日常生活,確保自己唔會因為意外而陷入財政危機。
第二步(同步或隨後):委託專業嘅交通意外律師團隊,向對方司機同保險公司展開民事索償。當民事索償成功爭取到一筆可觀嘅賠償金時,再透過律師將當初 TAVA 攞到嘅錢按 §10 退返畀社署。咁樣你既可以有即時嘅現金流,又可以保障到最終嘅大利益。呢個先係最聰明、最安全嘅做法!
律師團隊執業觀察 — 三大常見誤解
喺日常處理過嘅案件入面,律師團隊發現市民對「不論過失」同 TAVA 有好多根深蒂固嘅誤解。以下特別挑選三個最經典嘅誤解同大家拆解:
誤解一:「我攞咗 TAVA(車手獎),係咪就代表我放棄咗告對方嘅權利?」
律師團隊解答:絕對唔係!法例從來冇限制攞咗 TAVA 就唔可以打官司。正如上面所講,Cap 229 Section 10 甚至專門設立咗一個「退款機制」,呢個機制嘅存在,正正就係預設咗你「會去打民事官司並攞到賠償」。所以,放心去申請 TAVA,佢完全唔會影響你日後向對方追討幾十萬甚至幾百萬賠償嘅權利。
誤解二:「對方司機落口供話係我錯,社署係咪就唔會批 TAVA 畀我?」
律師團隊解答:唔使驚!「不論過失」四個字,意思就是「唔理邊個錯」。就算對方司機請咗好勁嘅大狀,寫咗十封信話係你行路唔睇路,社署都唔會理佢。社署只會睇三個硬指標:你有冇報警、你有冇 7 日或以上嘅病假紙、係咪 6 個月內申請。只要符合,社署就必須依法批錢。對錯問題,留返俾法庭,社署唔係法官,佢哋唔會亦無權去分對錯。
誤解三:「車手獎得嗰萬幾二萬蚊,手續又繁複,唔值得花時間申請啦。」
律師團隊解答:千祈唔好咁諗!第一,自 2025 年 6 月 28 日新制實施後,手續已經大幅簡化,唔再需要你提交繁瑣嘅入息證明去申領生活補助,只要有醫生紙就按日計錢。第二,對於好多基層家庭或者自雇人士(如的士、Uber 司機、外賣員),一萬幾千蚊已經係一個月嘅租金或者全家幾個月嘅伙食費。喺最艱難嘅時刻,呢筆錢絕對係及時雨,唔好因為嫌麻煩而放棄自己應有嘅法定權益。
TAVA 申請流程 6 步走 — 由意外發生到收錢
講真,遇到交通意外受傷已經夠晒煩,仲要面對一大堆手續。不過,為咗攞到呢筆救急扶危嘅 TAVA 援助金,呢幾步點都要行。等我哋嘅律師團隊同你拆解呢 6 個步驟,等你可以行少啲冤枉路,快啲攞到舊錢頂住先:- 第一步:即刻報警。意外發生之後,第一時間要報警,攞返個警方意外編號(Police Reference Number),因為呢個係申請 TAVA 嘅必要文件,冇咗佢社署係唔會受理嘅。
- 第二步:即刻睇醫生。你要即時去醫院或者診所睇醫生,最少要攞到 7 日或以上嘅醫生證明病假紙,呢個係最基本嘅申請門檻;如果傷勢嚴重到要住院,咁就更加直接符合資格。
- 第三步:6 個月內遞交表格。由意外發生嗰日開始計,你必須喺 6 個月內向社署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遞表,表格可以喺 swd.gov.hk 下載,或者去任何一間社署辦事處直接攞。
- 第四步:提交全套文件。除咗份申請表,你仲要交埋身分證影印本、警方意外編號、醫生報告或病假紙正本、接收援助金嘅銀行戶口資料,如果係不幸死亡個案而要 claim 乙類補助,就要交埋入息證明。
- 第五步:等候社署審批。社署收到齊件之後就會開始做嘢,一般目標係 7 至 10 個工作天內批出緊急嘅體恤補助;但如果涉及永久性傷殘,就要等埋醫療評估,成個過程可能要 3 至 6 個月。
- 第六步:直接出 payment。當所有嘢都批好晒,社署就會直接將舊錢過數入你指定嘅銀行戶口,唔使你特登跑多趟,非常方便。
TAVA + MIB First Fund + Cap 272 強制保險 — 3 重 fallback 點配合?
好多車禍受害者都會問:又有 TAVA,又有對方保險,仲有個叫 MIB 嘅物體,到底呢幾舊嘢點樣分?其實,香港嘅道路安全網設計得好密,主要由三道防線互相配合,確保你就算遇到咩情況,都唔會臨渴掘井。 第一層係 Cap 272 強制汽車保險(第三者責任)。喺香港,所有合法行駛嘅車輛都必須買呢個保險。當意外發生而對方司機有錯嗰陣,就算個司機賠唔起,佢背後間保險公司都一定要出嚟代佢賠償你嘅損失。 第二層係 TAVA Cap 229。呢個係政府嘅不論過失(No-fault)計劃,不論對方有冇買保險、亦不論邊個啱邊個錯,只要你符合傷亡同病假要求,就可以即時攞到一筆固定嘅應急錢,係最快到手嘅緊急安全網。 第三層係 MIB(香港汽車保險局)First Fund。如果撞到你嗰架車根本冇買保險,又或者司機不顧而去(hit-and-run)搵唔返,咁你就可以透過民事索償起訴 MIB,由呢個業界共同基金嚟賠償你。 我哋整咗個 quick table,等你看圖識字,一目了然:| 情境 | 由邊個賠 | 屬性 |
|---|---|---|
| 對方有買保險、有錯 | 對方車保險公司(Cap 272) | 過失責任 |
| 對方冇買保險/hit-and-run | MIB First Fund | 過失責任 |
| 任何道路意外、唔分對錯 | TAVA Cap 229 | 不論過失 |
| 因工駕車受傷 | 僱主嘅 Cap 282 保險 | 不論過失 + 補充 |
律師團隊喺度提醒大家,呢三道安全網絕對唔係互相排斥嘅!你完全可以一邊攞住 TAVA 頂住短期開支,另一邊繼續向對方保險公司或者 MIB 追討民事賠償。最緊要係識得靈活運用呢幾重保障,等自己喺康復期間無後顧之憂。
點解 TAVA 同民事索償一定要同步進行?律師團隊執業觀察
喺我哋處理過嘅案件入面,發現一個非常普遍嘅誤區:好多傷者會覺得「既然我而家已經攞緊 TAVA 啲錢頂住先,咁不如等我慢慢養好返晒傷勢,先再去諗告人啦」。呢個諗法其實好危險,分分鐘會令你痛失本來應得嘅民事賠償! 根據業界觀察,好多嚴重嘅交通意外,傷者單係做手術、做物理治療同埋康復,成個過程可能已經要拖兩、三年。如果你真係傻傻地等完全好返晒先去搵律師,到時可能已經過咗人身傷亡索償(Cap 347 《時效條例》第 27 條)嘅 3 年法定限期,連入稟法庭告對方司機嘅權利都無埋。 所以,最精明嘅做法係第一日就同時啟動兩條軌道。TAVA 嘅申請時效好短,一定要喺意外後 6 個月內遞信,佢嘅作用係幫你解決眼前嘅燃眉之急,提供即時嘅現金流;而民事索償嗰條路,就要同步開始籌備,鎖死個時效,慢慢同對方保險公司傾。呢兩個 clock 喺意外發生嗰一日,其實已經同時 start 緊。 呢個做法絕對唔係咩「攞兩次錢、呃保險」嘅問題。因為法例第 10 條設有退款機制,當你日後成功爭取到民事賠償嗰陣,保險公司會自動扣除你之前喺 TAVA 攞過嘅金額,並將呢筆錢還返畀社署,呢個機制會自動處理 double recovery 嘅問題。喺合法嘅框架之下,雙線並行先係最能夠保護受害人權益、最萬無一失嘅做法。8 條常見問題(FAQ)
Q1: TAVA 申請一般要幾耐先批到?錢點樣發放?
答:一般而言,只要你遞交嘅資料齊全(特別係警方嘅報案紀錄同合資格嘅醫生病假紙),社署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喺收到申請後,大約 4 至 8 星期內就會完成審批。批出嘅援助金會直接過戶到你指定嘅個人銀行戶口,非常方便。新制合併為「體恤補助」後,審批速度比以前更快。
Q2: 我自己有買私人意外保險,如果我攞咗私人保險賠償,仲可以攞 TAVA 嗎?
答:可以。你個人購買嘅人壽保險、個人意外住院保險,屬於你個人嘅私人財產保障。TAVA 基金並唔會因為你攞咗私人保險嘅賠償而扣減你嘅援助金。同樣地,你攞咗 TAVA,私人保險公司亦無權要求你退返,因為兩者嘅法律性質唔同。
Q3: 我係行人,行路分心玩電話被車撞到骨折,我可以攞 TAVA 嗎?
答:完全可以。呢個就是「不論過失」嘅精髓。就算你喺呢次意外入面有極大嘅疏忽(例如分心玩電話、無用行人天橋),只要你唔係故意自殺或自殘,而且受傷住院或病假滿 7 日,你就百分百合資格申請 TAVA。不過,日後你如果想向對方司機做民事索償,法庭可能會因為你嘅「促成疏忽」(Contributory Negligence)而扣減你嘅民事賠償比例。
Q4: TAVA 同 MIB(香港汽車保險局)有咩分別?
答:兩者係完全唔同嘅機構。TAVA 係社署管嘅公帑基金,提供「不論過失」嘅即時基本補助。而 MIB(香港汽車保險局)係由香港所有經營汽車保險嘅公司聯合組成嘅非牟利機構,佢嘅作用係:當撞到你嘅司機冇買保險、或者不顧而去,而你透過民事訴訟勝訴後,MIB 會代嗰個違法司機賠償民事判決嘅金額畀你。MIB 賠嘅係「民事判決金額」,通常數額大好多,但你必須先證明對方有錯(即過失責任)。
Q5: 殮葬津貼 HK$17,540 咁少,喺香港根本唔夠辦一個體面嘅喪禮,政府會唔會加?
答:現時(2026年)嘅 TAVA 殮葬津貼確實係 HK$17,540。政府會定期根據物價指數調整呢個金額,但佢定位始終係「體恤性補助」,旨在提供即時嘅基本殯葬開支,而唔係全數包辦。如果死者係在工作期間因交通意外喪生(工傷),《僱員補償條例》下嘅殮葬費上限已經喺 2025 年調高至 HK$98,950,家屬可以透過勞保渠道索取更高嘅殮葬補償。
Q6: 永久傷殘津貼上限約 22.8 萬,點樣決定我攞到幾多個百分比?
答:當你嘅伤勢穩定之後(通常係意外後 6 至 12 個月),社署會安排你前往指定的公立醫院,由政府醫學委員會(Medical Board)嘅醫生為你進行傷殘評估。醫生會根據法定嘅傷殘表(例如喪失一隻拇指、失去單眼視力等),評估出一個傷殘百分比(例如 15% 或 50%)。社署就會用呢個百分比乘以最高上限(HK$228,790)發放畀你。例如,評估為 20% 傷殘,即可獲發約 HK$45,758。
Q7: §10 退款係咪一定要退?如果我同對方保險公司私底下和解,唔經律師,係咪就可以唔使退?
答:千祈唔好以身試法!不論你有沒有委託律師,只要你與對方達成和解並收取了賠償金,根據 Cap 229 §10,你都有法定責任向社署申報並退回款項。對方保險公司作為大型金融機構,佢哋喺出票前一定會向社署查詢你有沒有申請 TAVA,並會直接將退款部分扣除並寄給社署。如果你故意隱瞞並雙重收取賠償,一經發現,社署有權透過法律途徑向你追討,甚至可能涉及欺詐罪等刑事責任。
Q8: 我自己係司機,揸車不小心撞到石壆,冇其他車涉及,我自己受傷,可以攞 TAVA 嗎?
答:可以。只要呢宗意外已經報警,而且你有警方嘅案件編號,加上你受傷有 7 日以上病假,就算係單一車輛碰撞石壆(俗稱自炒),你作為受傷司機,一樣符合 TAVA 嘅「不論過失」申請資格。但要記住,你唔可以涉及酒駕、毒駕或危險駕駛等嚴重罪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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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意外發生得太突然,面對繁複嘅法律條文、社署新舊制嘅交替、同埋保險公司嘅刁難,一般市民真係好難獨自應付。如果你或者你嘅家人最近不幸遇到交通意外,不肯定自己可唔可以攞到「不論過失」賠償,或者唔知點樣一邊申請車手獎、一邊開展民事索償,請即點擊以下連結聯絡我們。我哋嘅專業律師團隊會為你提供免費嘅初步個案評估,陪你行過最艱難嘅一步:
🔁 兩樣可以一齊做,但兩邊都要照實講
TAVA 幫你頂住燃眉之急,民事索償先係追返你真正嘅損失,兩樣唔衝突。但要記住:向社署申請嗰陣要講清楚你有冇索償;日後索償攞到錢,可能要退返啲援助金畀社署。瞞住任何一邊都會出事。
📮 見到有人呃緊?可以舉報
社署有「舉報欺詐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」嘅網上表格同郵柬。呢個基金啲錢係公帑,係用嚟幫真正受傷嘅人。